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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 昊际 发布时间: 2018-06-28 22:24:05
您好,鹤壁警方2018年6月22号在广东广州,侦破一个电信诈骗案件,抓了该公司员工,请问警方是否已经通知抓获人员全部家属,如已经通知,请问是用了什么方式,现在有个亲友在22号开始联系不到她,该女生刚毕业不久,应该在该公司上班,家里父母很着急,已经多日寝食不安,请问我们怎样可以确定该女生是否被带走,能否在我们提供信息的情况下帮我们查到该女生是否在当天被鹤壁警方带走,感谢!
回复: 您好,请拨打电话03923392741,咨询安队长,谢谢。

发布者: 普通市民 发布时间: 2018-06-19 22:48:43
目前,我市不文明养犬盛行,流浪犬成群,严重影响居民安全,比如我居住的公路局家属院,流浪犬多时就达四五条,其中有一只黄色的哈巴狗经常追咬行人,大人、小孩没有一点安全感,希望加强犬只管理,严格按照《鹤壁市城市养犬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公安部门是城市养犬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养犬登记和年检,发放养犬证和犬牌,处理违章养犬,捕杀狂犬等。的规定,进行管理,让百姓安全、放心出行。
回复: 您好,如发现犬只追咬行人和其他违规养犬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10或到当地公安机关报警,如对处理结果不满意可再行举报投诉,谢谢。

发布者: 王春英 发布时间: 2018-06-13 09:36:56
近日,依据《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18)豫0611刑初18号》,我获悉因诈骗犯罪被判缓刑的王久翔、吕福兴、邓捷是由www.bt18365-365.com淇滨区分局侦办并移交公诉的,而王久翔、吕福兴作为诈骗我本人六十四万余元的主犯,于2015年10月12日已被河北省邢台市公安局桥西分局刑警大队刑事立案,立案号为A1305039900002015100073,并且该二人从立案至今一直负案在逃,其负案在逃期间,仍然在贵局辖区内继续诈骗无辜群众。我据实向贵局领导反映上述案犯系累犯、惯犯,我如何向贵局举报该二人才能将其缉捕归案并移交邢台警方,避免其逃脱法律制裁继续危害无辜群众。
回复: 您好,经咨询我局犯侦部门,请向邢台警方原受理部门反映,谢谢。

发布者: 肖国平 发布时间: 2018-05-30 10:04:24
我在新区打工多年,户口一直在老家,办啥事情需要来回跑,很想把户口迁到新区,请为我解决户口问题,大家也知道新区的房价,我没有钱,只能我在新区买了一个房子没有房产证,今天去智慧鹤壁黎阳派出所办理,告诉我不能办,我看咱鹤壁的迁户口政策,人家租房子的都能迁,我购买的为啥不能迁,没有房产证也是我的稳定的住所呀,,请为我解决户口吧,
回复: 您好,请咨询市局户籍管理部门(电话:3392287),户籍管理民警会为您详细解答,谢谢

发布者: 张志玲 发布时间: 2018-05-24 14:32:49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张志玲,女,汉族,1974年1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410611197401300080,住址: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乡东头村。联系电话:13323923233
被申请人:鹤壁市淇滨公安分局治安管理大队一中队
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淇滨公安分局做出的鹤公淇(治)行罚决字(2018)10200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请求予以撤销。
事实与理由:2015年5月15日,我买了孙喜昌一套房子,付款入住后孙喜昌又将房子以所谓的抵债为名过户给张鹏的妻子江新璐。2015年2月19日,张鹏带人持洋镐把,电警棍将我丈夫和家人打伤住院,并乘我们 住院时撬开门锁,霸占我的家。我多次要求九州派出所治安管理大队协助我取出我的个人贵重物品和家具书籍等财物,为此事多次向淇滨分局控申科,市公安局控申科反映,出事到今天已经两年多过去了,还是没有让我取出我的东西。张鹏被抓后,办案警官张小涛,苏君伟调解,他向我保证让我取出我的东西,我说张鹏是垃圾,是畜生,不能相信,我要求先让我取出东西再签字,苏君伟保证一定让我取出我的东西,让我先签字。可是,我一签字张鹏就变卦了。我要求苏君伟主持公道,他不理我不管我,我去找法院,法院说应该公安机关依据打架当天的执法记录仪拍打视频协助我取出东西,他们不给我立案。我找九州派出所,他们说是经济纠纷也不管。没有人理解我的苦我的难,眼看着张鹏把我的衣物,鞋子被褥扔到垃圾池,我多年写的小说和诗歌文稿被焚烧毁弃,我积累的一百多本中外书籍被焚琴煮鹤,孩子家人的照片被抛到垃圾池,被污水泡的惨不忍睹。我的心碎了,我就想把残存的我心爱的东西取出来,为啥就这么难?为啥就没人管我的事?2018年3月,张鹏起诉我赔他损失30000元,我就不懂,孙喜昌收到我的购房款打给他20万,还把我的房子过户给张鹏,张鹏不但得到我的钱,也得到我的房,还占有我的现金我的家具财物,他凭啥还要求我赔他钱?2018年4月,我到法院立案庭,让他们给我立案,要求张鹏返还我的东西。他们不立案,我打了张庭长,我打了法警,我砸了电脑砸了键盘,我骂他们人咬狗都管,我告张鹏狗咬人就不管?凭啥?为啥?这就是天理?这就是公平?难道法律在我手里就不如一根烧火棍?我还遵纪守法个屁?我就打这些执法的。法院领导给我马上立了案。我为了要证据,去找九州派出所张小涛,苏君伟好几次,没见到张小涛,我见到了苏君伟。我请他准备好打架时执法记录仪拍下的视频资料和丢失14000元现金时,技侦队拍下的资料,请苏君伟说明与张鹏调解,张鹏违约的情况。我去申请法院来调取。可是苏君伟说,视频等材料因为技术原因都没有保存。4月12日,我再次去找苏君伟,因为马上就要开庭了,不提供就迟了。到那儿他还是说啥都没有,啥也不能提供,我要求他就出一份张鹏曾同意我取出家具财物的情况说明,他说他啥也不会出,啥也不提供!我要求他提供视频给法院错了吗?真的没有保留住那些视频吗?苏君伟答应我,帮我取出我的东西,他食言了,我就是要求他向法院提供视频材料,他不该做吗?他还说当时调解的情况他不记得了!我这才生气踢他,我得过脑梗死我都记得,他脑子不坏咋能不记得?他调解时候叫张鹏丈姐二姐,他和张小涛那时候就询了私情,签了协议把房子给我,结果人一取保候审就变卦。到今天还徇私,我不打他我打谁?他该打!一个女人,如果不是精神病,不会无故突然情绪失控,踢办案警官,把他的文件夹划拉到地上。不会一天不吃不喝,打自己90多个耳光,十几次向审讯室的国徽上,墙上碰头,还试图吞下假牙自杀。派出所的领导应该通过全天视频了解发生殴打的原因,不应该断章取义只截取我踢苏君伟的视频,听信苏君伟,张小涛的谎言,说我对当初调解不满意,到派出所无故闹事,殴打他们泄愤。我在审讯室哭了十几个小时,到天黑有个像武大郎一样的低矮个子的警察来了,说是啥领导,说担心我情绪激动,怕我身体有啥事,他们好心自己出钱去医院让我检查身体,没事送我回家,等明天情绪稳定了让我再到控申科反映也行,我觉得他们说的是人话,谁知道我睡醒了被送到拘留所!我很难受地签了字,我伤心,我哭泣,有个姓赵的说我给脸不要脸,就为这句话,就为他们骗我,就为苏君伟张小涛不给我视频材料,我脑子钻了牛角尖,在拘留所六天不吃饭不喝水,往墙上碰,吞拉锁挂钩,差点死在拘留所。出来以后,我还去找苏君伟要材料,他还是不提供,我就还想踢他,他跑得快我踢不了他,气得我用刀片在自己手腕上划口子。我没啥法,向中央巡视组写信,任局长安排,苏君伟才说有视频,有材料,可以向法院提供。为啥我走正路走得这么困难,为啥我就只能这样才能解决问题?如果不是拘留所的那么多 负责的警官,我也不能写这些文字了。我不知道是他们都没错还是我和他们都有错,是他们该拘留还是我和他们都该拘留。我觉得,张小涛和苏君伟有视频不提供这是违反纪律的,说我是个给脸不要脸的女人的警官应该向我道歉!我觉得,说送我回家,却把我送到拘留所的警官应该为他欺骗我向我道歉!我被犯罪分子孙喜昌欺骗伤害,我被无耻之徒张鹏欺骗伤害,我不应该再被穿着警察衣服,戴着警察帽子的张小涛,苏君伟,小矮个子,姓赵的,这些执法的警察欺骗伤害!在拘留所,我更加思念吴广庭市长,思念罗锴局长,思念董科长,思念法院的领导,思念山城公安分局的领导和办案警官们。他们宽容和悲悯,把我当饱受委屈的孩子,从不和我计较,还尽力帮助我。如果他们都冷漠无情都不分青红皂白惩罚我,那我这个受害人可能也像犯罪分子孙喜昌一样,坐在大牢里了吧!淇滨分局的任局长说,看到我的一个笑脸,他特别高兴,他希望我幸福,我流泪了。出了事以后,我就像火车脱离了轨道,不知道啥时候能重新回归家庭了。
综上,我认为,我是被张小涛和苏君伟的多次推诿不作为所激怒而做出的愤怒反应,我是向控申部门多次反映解决不了问题才做出的愤怒反抗,如果走正常程序事情能解决,我也愿意做个安分守己的淑女。我被拘留了8天,造成我情绪失控的张小涛,苏君伟,以及所有在我的事情上推诿不作为的人受到什么良心的谴责和纪律的处分了吗?我希望看到市局对我的事情有一个公正的态度。

此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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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张志玲
2018年5月11日





回复: 您好,请向淇滨区政府法制部门或市局法制支队申请行政复议,谢谢。

发布者: 陌生人 发布时间: 2018-05-19 15:17:43
尊敬的局长您好,作为山城区的一名小市民,我感觉咱们山城区的警察对丢电动车案件不太上心!我丢了一辆新买的电动三轮车,报过警做过笔录,调取监控的警察给我打电话说:调取社会监控已经锁定车辆,有什么事出警的地方会给我联系!等了几天没有消息,我给处理这件事的警察打电话,回复太过敷衍!如果丢的二轮电车,我也就不报警了,我也知道很难找。一个将近三米来长一米多宽的三轮电动车,被监控锁定了,怎么就找不到呢?
回复: 您好,请提供报警时间、报警方式、报警电话,谢谢。

发布者: 进城务工人员 发布时间: 2018-05-15 19:21:31
尊敬的局长您好,我是一名六年级学生家长(进城务工人员),5月7日接到学校通知,小升初报名时需要巜居住证》,由于事先对《居住证》政策法规不了解,办理《居住证》时警务室只能出具《暂住登记凭证》,6个月后才能申请办理,升学报名时必需是5月31日前的《居住证》,所以时间上来不及,请局长能不能为孩子上学开劈一条绿色通道,在5月31日前加急办理出《居住证》,我和孩子对您表示衷心的感谢!急!急!急!
回复: 您好,经咨询市局户籍管理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必须要在暂住地登记六个月后申请居住证,其他情况请拨打电话3392287,户籍管理民警会为您详细解答,谢谢。

发布者: 张志玲 发布时间: 2018-05-14 12:37:46
我叫张志玲,我2015年5月15日购买孙喜昌一套六楼和一套七楼阁楼,六楼37万,七楼阁楼2万元。2015年12月,孙喜昌骗取在我手里的房产证,将六楼过户给张鹏抵偿所谓的债务。现在,孙喜昌被判刑。张鹏已经两次撬我阁楼的锁,我到法院去起诉,法院说阁楼没有产权只有使用权,且孙喜昌与我签订有阁楼协议,孙喜昌诈骗我是因为六楼过户给张鹏了,诈骗的并不是阁楼,诈骗金额也不包括阁楼的金额,购买附送的阁楼和购买附送的地下室一样,单独出售并不被法律所禁止。所以根本不存在争议,让我找公安机关要求保障我的居住权。我几次要求公安机关出警,公安机关总是以经济纠纷为由不出警。我认为,如果阁楼不是我的,孙喜昌诈骗我的就不是32万,而是连阁楼34万,二审都认定孙喜昌诈骗我的事实是,把六楼过户给张鹏构成了诈骗,没有认定孙喜昌把七楼阁楼也给了张鹏,所以才认定诈骗金额是32万而不是连阁楼的两万元。孙喜昌案究竟是该法院管还是公安管,为这个问题我被公安法院来回推了很久,张鹏是否善意取得究竟应该公安管还是法院管,为这个问题我被公安和法院又来回推了很久,我六楼被张鹏占有的财物究竟应该公安管还是法院管,为这个问题我被公安和法院来回推了很久,我购买的孙喜昌的七楼阁楼频繁被张鹏撬锁,这究竟该法院还是公安管?总应该给我一个说法,不能再让我流泪了,我的泪已经流的够多了!走正常程序我哪一次能解决?我打了法院的庭长和法警,我打了公安的办案民警,他们才有人管,有人提供材料。我不这样我没有办法,阁楼是我掏钱买的,孙喜昌刑事判决追缴也不包括我买阁楼的钱,公安机关就允许张鹏不给我六楼的财物,还撬我阁楼的锁,他咋恁横恁臭牙?这天下就没有能说理的地方了?他想咋就咋?我打不过他就该被他欺负?我真不知道张鹏长了几个头!他到底凭啥恁横恁臭牙,我认为公安机关和法院就是不让张鹏恁横恁臭牙的地方,如果公安和法院都闭上眼睛不管,那这个社会不就乱了套了? 谁来保障我的居住安全,谁来对张鹏的行为说不行?
回复: 您好,根据《河南省公安机关办理公众举报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第十六条规定:“反映的问题属公安信访事项或信访部门已经受理、正在办理的信访事项,交信访部门办理。”现已交办市局控申科。同时,中央巡视组已将您反映的问题交办市局控申科,现相关部门正在积极办理,谢谢

发布者: 1234 发布时间: 2018-05-11 08:45:26
您好,因本人户口所在地不在鹤壁,因工作需要办理暂住证,福田社区办事处暂住证办理人员故意拖延,说让半年以后才能办理暂住证,但是其办公室墙壁上挂着相关规定显示15日内需要办理完毕暂住证,
本人指出,但是办理人员表示不知道有这项规定,他们的墙上挂着规定缺不知道,不遵守。
而且这种情况不是个例,当时去办理暂住证的群众均收到这种回复。这种故意拖延,自由散漫的工作作风,公安部门能不能重罚?5分钟能办好的事情,需要半年?
回复: 已受理,请保持通信畅通。

发布者: nnn 发布时间: 2018-05-03 16:43:05
您好,我5月2日在107车管所服务大厅办理业务时,不小心身份证丢失,多亏前台人员捡到替我保管,并还给了我,非常感谢咱们办事人员!
回复: 举手之劳,不足挂齿。感谢您的关心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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